實錄製作辦法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實錄製作辦法
106/3/22 資通組
1、 宗旨:為使大露營每位參加伙伴均能留下美好回憶及作為日後辦理大露營之參考。
2、 製作方式:以平裝書籍附光碟型方式製作。
3、 製作數量:預定1000本。
4、 實錄內容:包括影像及文件資料,相關說明如下
(1) 活動照片:
A. 繳交對象及數量:
(a) 大露營參加人員:請以團或學校為單位繳交100張以內之活動照片。
(b) 營本部各工作組:
* 活動組請以各模組路線、分站……為單位,繳交100張以內之活動照片。
* 其他各工作組請繳交500張以內之活動照片。
B. 照片規格:高於2048 x 1536(pixel)之jpg檔,每張照片檔名請設為:「時間_簡要說明」,例如:「1060709_小明的領巾漂流在淡水河上.jpg」。
C. 以上照片將擇優收錄在大露營實錄中,並依所提供之簡要說明記載活動內容。
(2) 活動文件資料
A. 繳交對象:請各工作組及分營區營本部繳交相關文件資料。
B. 文件規格:PDF檔。
5、 資料繳交方式:以光碟繳交,光碟封面書寫繳交者姓名、單位及聯絡方式。
(1) 活動期間:106年7月13日21:00以前,繳交至資訊通信組(信義營區資通組辦公室)。
(2) 活動後:106年7月31日以前,繳交至臺北市童軍會,註明第9次大露營資訊通信組收。
6、 發放對象:
(1) 指導單位、協辦單位、贊助單位。
(2) 指導委員會、顧問委員會、籌備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及分營區營本部工作人員每人1本。
(3) 參加團每主辦單位1本,同一主辦單位超過20人參加者,每逾20人加1本。
(4) 國家圖書館及臺北市立圖書館。
(5) 各縣市童軍會等其他相關單位。
7、 著作權聲明:
所有影像及文件資料繳交後,即視為原作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大露營主辦單位就其繳交之內容,得以任何方式進行重製與編輯,對繳交資料及其重製物或衍生著作得加以利用並享有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散布公開展示之權利。
8、 聯絡方式:Email: tpsjinfo@gmail.com。
9、 本辦法經大露營工作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