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地特派員辦法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營地特派員辦法
106/3/22 資通組
一、宗旨:
為促進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活動紀錄多元化,藉由分營區特派員制度,讓參加者能充分反應活動實況,提昇參與童軍活動之興趣,多面向展現童軍活動之內涵。
二、特派員對象:各分營得遴選若干營地特派員,由分營區工作人員、分團服務員、行義童軍或蘭姐女童軍伙伴擔任。
三、特派員任務:
- 參加特派員研習,學習新聞採訪、攝影及撰文要點,了解特派員工作程序。時間:106年7月8日下午14:00、16:00,地點另行公布。
- 活動期間配合分營區每日活動路線,撰寫活動報導,提供新聞、相片等,以作為大露營網站新聞之用。
- 每日繳交分營或分團活動照片4~6張,每張照片並附文字稿約50字內。
- 工作期間任選三天,分別撰寫活動報導一件,每件約500字,附照片2張。
- 上述稿件,會擇取適當內容,刊於每日的營報中。
四、報名方式:
- 各分營工作人員由分營區營本部自行遴選、推薦,每營區二~三名。
- 行義童軍或蘭姐女童軍由各團團長推薦,每小隊最多二名。
- 請於6月15日以前填妥報名表E-mail至tpsjinfo@gmail.com。
五、工作日期:106年7月8日(星期六)~7月14日(星期五)。
六、投稿注意事項:
- 稿件一律以電子檔,不收紙本書面檔。
- 照片需要用原檔,且要清晰、有明確主題。
- 每日收件截止時間為下午四點,逾期則列為隔天營報稿件處理。
- 相關業務聯絡人另行公佈。
- 除營地特派員外,網站新聞開放大露營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自由投稿。
七、著作權聲明:
- 所有投稿上傳,即視為原作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大露營主辦單位就其投稿之內容,得以任何方式進行重製與編輯,對投稿作品及其重製物或衍生著作得加以利用並享有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散布公開展示之權利。
- 所有投稿稿件無論選用與否,均不退還。
八、獎勵:凡大露營營地特派員工作,表現優異人員可獲得紀念布章3~5枚。
九、本辦法經大露營工作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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