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露營成果展辦法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成果展辦法
106/5/9 資通組
一、宗旨:透過海報、報告書展示各績優團活動成果,加強社會對童軍運動的認識與參與,多面向展現童軍活動之內涵,供各團未來活動參考,以期提升各團活動品質。
二、參加資格:
- 臺北市童軍會、臺北市女童軍會104-106年度績優團,必須參加。
-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參加團,自願參加。
三、展覽主題:團歷史沿革、特色與歷年活動成果等
四、展覽內容:海報、績優團成果報告書(申請績優團時已繳交者,免交)
五、海報格式:
- 內容:應包含下列幾項重點
- 基本資料:團名、成立時間、目前例行團集會時間及地點。
- 簡史(源起、發展沿革等)、特色、團相關介紹及活動成果。
- 活動照片(附說明)。
- 規格:A0尺寸(84cm x 118.8cm),直式橫書,防水PP相紙上霧P,四角貼加強貼片打鐵環,解析度300dpi以上。
- 數量:每一主辦單位1~2張。
- 形式:為一致性請使用營本部提供之海報樣板製作,並一律以數位列印輸出海報。
六、繳交方式:請於106年6月22日以前將「基本資料表」、海報親送(週一至週五8:30至17:00)或郵寄至臺北市童軍會。
七、展覽時間: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期間。
八、代印服務:為服務各團,特別提供代印服務,印製費用每張485元。請於106年6月15日以前將海報完稿電子檔及印製費用繳交至臺北市童軍會。如採郵局劃撥繳費,需另加劃撥手續費20元(即劃撥單上填寫505元),帳戶:臺北市童軍會,帳號:19031648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團次、團名、大露營成果展海報印製)傳真至臺北市童軍會。
九、著作權聲明:所有參展作品於繳交後,即視為原作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授權大露營主辦單位就其參展之內容,得以任何方式進行重製與編輯,對參展作品及其重製物或衍生著作得加以利用並享有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散布公開展示之權利。
十、展覽海報於大露營結束後,由各團領回自行保存運用。
十一、本辦法經大露營工作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