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規定
臺北市第9 次童軍大露營垃圾處理規定
一、所需器材:
- 預估每個分團每天提供1 個33 公升專用垃圾袋、1 個放資源的袋子(重複使用,破掉換發)。
- 每個分營區開放部分廁所、浴室、活動區域所需之掃除用具、清潔用品,由分營區生輔股安排各分團打掃工作。
二、資源、垃圾分類: 分類為廚餘、保持瓶、鋁箔包、紙類、鋁罐、鐵罐、硬塑膠、垃圾。
三、資源回收、垃圾清運:
- 配合各分營區桶餐供應,請配給組要求由桶餐廠商負責回收所有廚餘。
- 分營區生輔股伙伴請協助指引伙伴資源回收地點。
- 各分營區資源回收、垃圾清運時間每日早、晚餐時間各一次,每次執行60 分鐘,逾時關閉回收場,由各團帶回營地存放,待下次回收時間再行回收。(指定時間由分營區另外公佈)
- 配合各分營區學校原有的資源回收場地,請分營區生輔股協調各校衛生組長協助訓練各營區工作服務伙伴資源回收步驟,並協助督導參與露營伙伴確實做好資源回收工作。
- 請各分營區協調各校衛生組長依各校回收狀況,協助聯絡與各校配合之資源回收廠商、清潔隊,來校收取各分營區資源回收物、垃圾。
四、公共區域清理、維護:
- 各分團自行排定分營區生輔股安排的公共區域打掃工作,由各分團值日小隊的伙伴負責打掃廁所、浴室、其它公共區域,並由營區生輔股安排人員分派掃具及協助督導。
- 公共設施毀損、故障時,由發現的伙伴通報分營區事務股,以協助通報總務處協助修繕。
五、經費運用:大會暫不購買掃具等相關物品,將向各分營學校商借,依實際使用後的掃具毀損狀況,購買回補各校掃具等相關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