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實施計畫
一、宗旨:為促進臺北市童軍活動之蓬勃發展,藉由露營活動之設計,提供臺北市青少年直接交流觀摩,透過各項生活體驗,提昇青少年體格品德之健全成長。
二、主題:青春 for you 藝趣飛 young
三、活動目標:
(一)經由大露營活動設計,展現童軍教育之成果。
(二)提供本市青少年學童参與童軍活動機會,鼓勵其参與户外活動,與人際交流,促進青少年身心之健全發展。
(三)有效利用臺北捷運便捷的都會特色,進一步探索臺北,並藉由對臺北市的深度認識,達到青少年知性啟發與放眼未來的時代觀。
四、組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中華民國臺灣女童軍總會。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童軍會、臺北市女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立信義國民中學、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臺北市立芳和國民中學、
臺北市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
(五)支援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觀傳局、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贊助單位:財團法人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
(七)組織系統如附件。
五、活動地點:
(一)信義國中 (二) 興雅國中 (三) 和平國中 (四) 芳和國中
(五)博愛國小 (六) 大安國小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
七、活動日期:(活動日程表如附件)
(一)男女童軍、行義、蘭姐、高國中學生:106年7月8日(六)~14日(五)
(二)幼(女)童軍、國小學生:
1.第1梯次:106年7月8日(六)~11日(二)上午。
2.第2梯次:106年7月11日(二)下午~14日(五)。
八、參加對象:
(一)露宿營人員:
1.臺北市各級男女童軍。
2.臺北市各公私立中小學校學生
3.外縣市各童軍會報名之男女童軍。
4.國外報名之男女童軍。(由各團自行邀請國外結盟團參加)
(二)工作人員:
1.工作委員會聘請擔任大露營工作之工作人員。
2.國外暨外縣市童軍會受邀參加之服務人員。
九、參加人數:
(一)露營人員:
1.男女童軍共1,200人:
(1)臺北市男女童軍。
(2)外縣市之男女童軍。
(3)國外之男女童軍。
2.幼(女)童軍共1,200人。
3.臺北市各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共300人。
4.各級男女童軍及高國中學生參加費每人3,200元,幼(女)童軍參加費每人2,200元。
(二)工作人員:
1.羅浮童軍、資深女童軍共150人,參加費每人1,800元。
2.大露營工作人員350人,參加費每人2,500元。
以上合計3,200人
十、活動內容:
童軍技能/專科考驗/體能挑戰/藝文活動/生態保育/户外探索/服務學
習/青年論壇/文物展覽/宗教參訪/康樂交誼/嘉年華活動/地球發展村
十一、組團報名:
(一)以團為單位,每團40人,依各級別童軍分別以4小隊編為1團,每小隊含小隊輔導在內共10人;未成團者以小隊為單位,得與友團或由大會協助併團參加。
(二)各團置團長1人、副團長3人分別兼任小隊輔導,負責活動、生輔、 集會、事務等工作。
(三)女童軍組團同上述,唯正、副團長以女性服務員任之。
十二、經費:
(一)大會活動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籌措,並向教育部及相關機關申請補助。
(二)持有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卡)者得免費參加,請附證明。
十三、獎勵:凡參與本次大露營表現優異人員列入服務員工作獎章評比資料,如屬現職教職人員報請教育局從優敘獎。
十四、本計畫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