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 章考驗辦法(0704更新報名表)(0706更新說明)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專科章考驗辦法
壹、依 據:中華民國童軍暨女童軍進程合格標準。
貳、目 的:
一、培養童軍發展個人興趣,多方面嘗試不同領域之事物。
二、鼓勵童軍晉級,落實徽章制度與榮譽制度。
三、配合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所規畫之假日專科章考驗。
叁、地 點: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所規畫之各活動地點。
肆、日 期:民國106年7月8日至7月14日。
伍、參加對象:
一、童軍部分:參加本次大露營之中級以上童軍。
二、女童軍部分:參加本次大露營之女童軍及蘭姐女童軍。
陸、考驗科目:
一、全體:消防(依童軍標準)。
二、童軍部分:分4類,暫定24科。
1、服務類:8科,包括社區公民、國家公民、社區服務、環境保護、交通、安全、公共衛生、個人衛生。
2、技能類:5科,包括訊號、定向運動、星象、電腦維修、地球科學。
3、健身類:4科,包括體適能、越野、溜冰、球類。
4、興趣類:7科,包括電工、網頁設計、皮雕、繪畫、攝影、國防科技、化生放。
三、女童軍、蘭姐部分:不分類,10科。
環境保護、公共衛生、星象、電腦、地球科學、直排輪、球類運動、繪畫、攝影。
說明:
1、由於大露營應以鼓勵學員參加活動為主,專科章考驗科目不宜過多,以免影響學員參加活動的時間。
2、每人最少須報考1科,若是只選擇1科,則必須為消防專科章(男、女參加人員均適用,若已有消防專科章,必須提出合格證書,則可以另選其它科目)。
3、除消防專科章外,每人最多可報考1科(若已有消防專科章,則可報考2科),但必須選取不同類別之科目(女童軍不受約束)。可考驗科目若有增減,以通報為準。
此外,由於操作需要花很多時間,特別規定不可以同時報考訊號、越野、皮雕等3科之其中任何2科,以免無法取得足夠時間完成考驗。
4、本次專科章考驗除了消防及皮雕專科章之外,其它專科章只有考驗,不作任何教學。
5、本次大露營不接受專業證照認證換取專科章。
柒、考驗方式:依考驗標準,採筆試(於輪到營地模組活動日指定時間進行)、術科考驗(於輪到營地模組活動日安排場次進行)、作品展示或報告等方式進行,以上資訊會於通報發布。
捌、報名方式:採團體報名方式,由各團彙整後,於7月8日下午4:00前向分營區活動股報名,可事先報名,但須於當日簽認。
說明:
1、受場地、器材及時間限制之科目會註明每天限制人數,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未註明人數者表示無人數限制。
2、有部分專科章之術科考驗,會與活動組配合執行,但學員必須取得該項目之活動票券才能進行考驗,活動票券會先配發給各團,各團應依學員報考之專科章科目,協助或協調取得票券。
玖、費 用:全免。
說明:考驗合格者由臺北市童軍會或臺北市女童軍會發給合格證書,可憑合格證書自行購買專科章。
|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專科章考驗方式 | ||||||
| 科
序 |
類 別 | 考驗科目及適用對象 | 考驗方式 | 預定
人數 |
準備事項及說明 | |
| 術科 | 筆試 | |||||
| 消防(☆、GXX) | 考驗組 | 考驗組 | 術科於芳和國中進行 | |||
| A01 | 服務類 | 社區公民(☆) | 無 | 考驗組 | ||
| A02 | 國家公民(☆) | 無 | 考驗組 | |||
| A03 | 社區服務(☆) | 活動組
分營區 |
考驗組 | 除了活動組安排的社區服務之外,在分營區服務(不含清理環境)也可做為術科成績 | ||
| A04 | 環境保護(☆、G01) | 分營區 | 考驗組 | 在分營區協助清理環境可做為術科成績 | ||
| A05 | 交通(☆) | 考驗組 | 考驗組 | |||
| A06 | 安全(☆) | 無 | 考驗組 | |||
| A07 | 公共衛生(☆、G02) | 無 | 考驗組 | |||
| A08 | 個人衛生(☆) | 無 | 考驗組 | |||
| B01 | 技能類 | 訊號(☆) | 考驗組 | 考驗組 | 自備雙旗及電碼本 | |
| B02 | 定向運動(☆) | 考驗組 | 考驗組 | 15人 | 自備羅盤,於○○○進行 | |
| B03 | 星象(☆、G03) | 考驗組 | 考驗組 | 須繳交報告(詳說明一) | ||
| B04 | 電腦維修(☆) | 考驗組 | 考驗組 | 20人 | ||
| 電腦(G04) | 考驗組 | 考驗組 | 20人 | |||
| B05 | 地球科學(☆、G05) | 無 | 考驗組 | |||
| C01 | 健身類 | 體適能(☆) | 考驗組 | 考驗組 | ||
| C02 | 越野(☆) | 考驗組 | 考驗組 | |||
| C03 | 溜冰(☆) | 考驗組 | 無 | 自備溜冰鞋或直排輪 | ||
| 直排輪(G06) | 考驗組 | 無 | 自備直排輪 | |||
| C04 | 球類(☆) | 考驗組 | 考驗組 | |||
| 球類運動(G07) | 無 | 考驗組 | ||||
| D01 | 興趣類 | 電工(☆) | 考驗組 | 考驗組 | 器材由大會提供 | |
| D02 | 網頁設計(☆) | 考驗組 | 無 | 器材由大會提供 | ||
| D03 | 皮雕(☆) | 考驗組 | 考驗組 | 80人 | 材料及工具由考驗組提供 | |
| D04 | 繪畫(☆、G10) | 考驗組 | 考驗組 | 攜帶作品、材料及工具(詳說明二) | ||
| D05 | 攝影(☆、G11) | 考驗組 | 考驗組 | 攜帶作品、材料及工具(詳說明二) | ||
| D06 | 國防科技(☆) | 考驗組 | 考驗組 | |||
| D07 | 化生放(☆) | 考驗組 | 考驗組 | 體驗於芳和國中進行 | ||
說明一、參觀天文館(須附2個月之內的入場券存根),報告依附件一格式,介紹館內各展演單元。
說明二、術科考驗時,當場測驗作品之各製作技巧、技法。
考驗科目及適用對象欄之符號說明:☆童軍、行義童軍,GXX女童軍、蘭姐女童軍
臺北市第9次童軍大露營專科章考驗報名表
1.報名表中請填寫營區、營區分團、登記縣市、登記團次、主辦單位、聯絡人(帶團者)以及其手機
2.請先填寫姓名,將會自動帶出「消防」,再選擇身份別,之後於選考一會據此出現男或女童軍選項
3.如需考消防者,只能在選考一的下拉選單另外選擇一個;如無須考消防者,可以點選「消防」格後按刪除鍵刪除,並在選考二進行第二科之選擇。此外,男童軍不能在同一類中選擇二科報考。
說明:
- 報名表將待各營區分配確認後,儘速公布於市會官網。
- 未持有消防專科章合格證書之男、女童軍皆須參加消防專科章考驗,報考資料如填寫三科(包括消防),將以消防跟選考一為準。
- 如免考消防,請在報名檔案中提供合格證書圖檔,或7月8日當天提供供考驗組拍照存證。
- 採團體報名方式,以各主辦團為單位,故若一個分團有數個團組成,則請各參與團提供報名檔案。
- 請各主辦團事先製作報名檔案帶去營區報名,對報名有疑問可與副召集人王博鈞聯繫(why1217@gmail.com),於7月8日下午2:00至4:00間向各分營區活動股報名並簽認。
- 若不及事先準備好報名檔案,亦可當場填寫報名檔案並簽認,仍以各主辦團為單位,但不接受同一團參加童軍分別報名,如發生分別報名,僅受理第一個報名者,故請團長們事先協助。
- 四個營區會利用7月9日跟7月10日上下午被分派到信義營區的模組/營地活動進行專科章考驗(包含防災講座),順序為興雅à信義à芳和à和平,請告知童軍們務必向考驗組報到。而7月12日跟7月13日的消防體驗、化生放與國防科技之順序亦同。
- 預計將於大露營結束前,將通過考驗之合格證書轉送至各分營區。如不及發出,將事後請童軍會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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